格式工具栏的按钮:“突出显示”(可以设置不同的颜色)
如果没有“突出显示”的按钮,执行一下菜单:
1、工具→自定义,打开“自定义”对话框
2、“命令”选项卡→类别:格式
在右边找到命令:突出显示,把“突出显示”按钮拖到格式工具栏上就可以了
应用突出显示:在“格式”工具栏上,单击“突出显示”。
如果要关闭突出显示,请再次单击该按钮,或按 Esc。
从部分或整篇文档中删除突出显示:
选定要删除突出显示的文本,或按 Ctrl+A 来选定文档中的所有文本。
单击“突出显示” 旁边的箭头,再单击“无”。
在“格式”工具栏 (工具栏:工具栏中包含可执行命令的按钮和选项。若要显示工具栏,请单击“工具”菜单中的 “自定义”,然后单击 “工具栏”选项卡。)上,单击“突出显示”。
选择要突出显示的文字或图形。
如果要关闭突出显示,请再次单击该按钮,或按 Esc。
注释 若要更改突出显示的颜色,可单击“突出显示” 旁边的箭头,再单击所需颜色。如果使用的是单色或点阵打印机,请使用浅颜色突出显示要打印的那部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