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和机动车相撞,怎么办?跪求

2025-03-20 22: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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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你说的这种情况,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因为他从路口出来上机动车道之前应观察情况,尽量避让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待安全后通过。你可以报警,要求他承担你一定的损失(精神损失费),当然也不能要价太高,这样别人会说你得理不饶人的。
交管部门对他不会进行什么处罚,因为毕竟他还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最多予以批评放行。

回答(2):

我建议你直接的起诉肇事者,要求他承担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回答(3):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根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下列比例确定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 机动车被认定负全部责任,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 机动车方被认定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至70%的赔偿责任;

(3) 机动车方被认定负同等责任的,承担70%至60%的赔偿责任;

(4) 机动车方被认定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至30%的赔偿责任;

(5) 机动车被认定无责任的,承担20%至10%的赔偿责任;

(6)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