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什么

2024-11-16 02: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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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达成,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则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回答(2):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执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活动,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需要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办理)两种。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哪些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3、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4、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5、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回答(3):

如果说要离婚,我们需要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具体的颁发步骤】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回答(4):

双方如果都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您需要带好以下证件,第1,双方的身份证,第2双方的户口本,第3双方的结婚证,第4,你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第,5,就是单人的照片。

回答(5):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上经过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有固定资产的需要带上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证件,带上离婚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结婚证原件,还需要带上近期两寸的免冠照片。如果离婚证原件丢失的,则需要在婚姻登记处重新补办结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