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已到退休年龄,属于补差行为,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公司无责。可能你们内心受不了,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应该属于工伤,按照工伤赔偿。职工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认定工伤。
在上海的话可以认定特殊劳动关系,可定工伤,单位比照工伤保险调例或者外劳力标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