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帮我姐问的,她去年离婚了,有一个四岁的女儿,从小孩出生到去年离婚前都是她在照看小孩,她前夫在上

2024-12-02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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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回答(2):

你姐姐首先要有经济基础..有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做证明下...就算有后台也没有...

回答(3):

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你姐前夫现在不在当地吧?这样的话就算他基层法院有后台,中院也有么?而且很明显的情况是,自从离婚后小孩一直由其爷爷照看,父亲根本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这些情况向法院反馈的话我想有后台可能也比较难处理了。
如果一审不予变更的,就向中院上诉。

回答(4):

有后台什么都好办事阿
毕竟又没有虐待孩子什么的,也很难告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