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人员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刑法 第九十三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所以从刑法来看,海关人员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海关的缉私警察应当是司法工作人员。
三、根据刑法第94条的规定,刑法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所以从刑法来看,海关人员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海关的缉私警察应当是司法工作人员。
海关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
其中涉及的行政司法事务仍属于行政事务,就像工商局打假一样,属于行政执法。
司法工作人员,严格上仅限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公安人员属于司法行政性质,也不是纯粹的司法工作人员。
海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只是普通的国家公务员,但其中的缉私警察属于警察,也就是司法人员。
海关是我国的行政机关之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分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海关关员也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