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说这种情况在离婚情况下是属于过错方的。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外性行为也是该过错的一种,过错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的。
夫妻双访有义务保守贞操,有权要求对方这样做,所以,婚外性行为也是有过错的。过错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因对方有性功能障碍的另当别论。
显然有过错了,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婚外性行为只只要你有证据的当然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