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6年以上,可否认定为自动离婚?(没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夫妻财产是否还为共同所有?

2024-12-03 00:26: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分居并不能自动离婚,所以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2..如果要办理离婚,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退伍补偿金、伤残补助等,但房款补偿显然不在此列)。不办理离婚的话财产分割属于家庭内务,外人管不了。
3.如要办理离婚,一方负有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同时予以分割。(恶意造成的除外,如对方为了达到少分割自身财产等目的,假造债务证明)。
4.法律意义上的继子女关系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
5、如果没办理离婚手续,仍需负担法律规定的抚养、赡养义务。
6、夫妻财产及债务在离婚时是双方分割,和双方的子女没有关系。
7、只要双方的夫妻关系在生前没有解除,一方的子在法律上仍与另一方有亲子关系。

回答(2):

1、《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两年的,是认定夫妻离婚的条件;2、但是分居并不自动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3、夫妻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除法律及双方另有约定外,属于共同财产;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法律及双方另有约定外,属于共同债务;6、再婚子女因夫妻关系产生的法律关系,因再婚夫妻离婚而解除;7、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去世,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继承关系;8、法律对于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一般指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与子女依法赡养父母的义务。

回答(3):

夫妻分居两年,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下面是关于婚姻财产的相关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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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结离须谨慎

回答(5):

虽然分居6年,但不能认定为自动离婚.得去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你的其他问题有点矛盾,怎么都会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