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如果是你朋友与民警个人之间的纠纷,没有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是不会判刑的,但可能会付行政责任;如果对方民警是在执行公务,没有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是不会判刑的,但肯定会付行政责任;如果对方民警是在执行公务,已经造成对方严重身体伤害的,是会判刑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有可能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从而可能面临被判刑。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不会,没必要想得这么严重,放心吧,不过道歉应该是需要的,如果是在处置社会治安事件过程中的话,你这样做的话,罚款、拘留倒是有可能的,看情节了。
事情可大可小,如果警察正在执行公务,可能有点麻烦,搞你个妨害公务就算不判刑,拘留你几天也是可以的。
赶快去积极道歉,给人家消消气吧。
在这种事情上,中国的警察制度还算是客气的,放在国外,警察执行公务中你和他有肢体接触,直接击毙你你都没有话说。这是事实。所以以后不要犯浑了,和执行公务中的警察对抗,只能吃眼前亏。
如果按妨害公务,可能要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