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为生之恩鱼养之恩下了如下定义:生之恩及父母赋予我们生命的恩情,而养之恩则包括了父母和社会养育我们的恩情。很感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也不否认这份恩情,但我更感谢父母的养育。生只给了我们肉体而养赋予我们人格,所以养之恩大于生之恩。为此我方有以下观点:
第一:从受恩者的角度看,亲生父母的的无情抛弃是多少无辜的生命失去了他们本应拥有的幸福与温暖。生固然重要,但只有通过养这一过程才能实现它的意义。弃儿们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社会将要背负怎样的压力?面对怎样的灾难?那么我们还能说生之恩大于养之恩吗?
第二:从社会的层面看,人组成社会,领导社会,发展社会,因此只有站在社会的高度对两者进行评判才能说明孰重孰轻。人类和其他任何生物群体一样都需要延续,但人类社会不同的是它需要发展,而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人,而是人才。我们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靠的是什么,靠的是父母和社会的培养。
第三:从个人价值体现的角度讲,玉不琢不成器。生而不养又有什么用呢?一个人如果没有养育就无法在社会中成长。我们必须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养的过程中,不然我们与多宏伟的计划都无法实现。
所以,无论从何种总角度看,养之恩都大于生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