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有很多,爷爷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当初协议是不是在公证处公证了,如果是公证了,那么这份协议有效。如果没有公证,那么你爷爷子女都有继承人。你们对你爷爷有赡养可以商量你们多占比例,
既然他当时已经有了一个协议那就应该是有用处的 而且其他人都是有继承权的 你可以去问问他们要不要 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不能因为这个伤了和气嘛 我建议去找一个专门的法律机构去了解一下 相信可以帮到你的(望采纳)
爷爷的房子要按继承法相关规定处理。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家里没有和你父亲同辈的人,拿死亡证明去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大伯、叔叔、姑姑的话,那就得去公证处让他们做放弃财产的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不动产中心去不了过户手续。这样就能过到你父亲名下,以后办理动迁手续也方便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