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法律、社保人员:单位未交保险,辞职原因只写了“个人原因”,我就无法拿到经济赔偿金了吗? 本人

2025-04-13 08: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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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 就是辞职 也不说用写什么书面申请
这里的辞职 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当然 用人单位是要经济补偿的 因为过错在用人单位
不过 我劝你 别太纠结了 因为 你工作的时间太短 即便是有经济补偿 也很少
2010年5月---2010年12月 一共7个月 经济补偿也就一个月工资 依据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捎带提醒一下:如果 你觉得这项经济赔偿金过少的话 你可以算算你的加班工资 也就是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周六 日 200%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 300%加班工资 详细算算
不知道 你和这个用人单位订劳动合同没 如果没签合同的话 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签了的话 因为工作时间不到1年 也就不存在双倍工资了

这些诉求 你去找单位 单位最多会多发你一个月工资 其他的 人家肯定不理你 所以 要弄的话 去你们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立个案 不受钱的

最后奉劝 还是拉倒吧 不够折腾的 把经济赔偿这块说清楚 单位给你就算不赖的了

回答(2):

请问你签订退工协议没有?也就是你在退工手续上面签字了没有?!
但是是否处于自己的意愿?!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的接触合同!但是不得要求单位进行任何的赔偿。
但是解除合同之前必须提前30日向用工单位说明退工意愿。
退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必须写清劳动者退出的原因,如果是单位。则又单位进行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愿退出合同,则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得不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额!
但是保险费用可以要求单位缴纳,也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途径为首先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还有什么不懂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回答(3):

根据你这个情况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程序,但是你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才得到经济赔偿金。
1、保留2010年5-12月的在职相关证明,例如工资单、考情记录、工作证等等;
2、至社保局调取你在职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
3、确认一下是“离职手续表”还是“离职申请表”,关键是说明你的离职原因;
4、如是申请表的,你再补充一下个人原因的说明情况。
所有证据串联起来,先跟单位协商,如不能协商只能走劳动仲裁的程序。

回答(4):

直接向单位提出补偿申请,如果不给就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肯定能拿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