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了物业费,还需要另外交纳公共用电的照明费吗?

2024-10-29 09: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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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取了物业费,属于包干制的,其物业合同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照明费用的,不需要另外缴费;处于酬金制按项目收费的,则可以收取公共区域照明费。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回答(2):

什么照明费,是公共路灯吗。如果是,就应缴纳,根据有关文件,小区内如公共水电都应由业主按实分摊,如一个小区一个月路灯用电为100元,小区内共有100户业主,那么每一户业主都应缴纳路灯分摊电费1元/户。但是物业所收取的费用应有明细表告知业主,还可以去查电力公司的路灯电费单。如果所收取的费用与实际分摊下来的费用不一致,那物业公司就有问题。
停车位:还是属业主所有,但根据有关的文件说明,物业管理公司是可以收取管理费的,只是在收取的费用之中,大部分金钱是属业主共用,只有小部分作为物业对车辆的管理费用。
终合全部:如你们小区内有业主停放了车辆,并缴纳了停车费用,那么在小区内所停放车辆的停车费用,有大部分是属业主共用的,物业都应出明细表公告之业主,这笔费用是怎么使用的。如果业主这部分共用的金钱还没有使用或还没有使用完,那完全可以用着缴纳小区内分摊的各种费用,业主就可以不必再缴纳其它的分摊费,如果不足,业主也只会支付差额金额的分摊费用。重点是,任何费用的使用,物业管理公司都应出局有关“费用使用明细表”公众。

回答(3):

净月启明花园小区是五层以下多层往宅,物业费原0.7元/平后涨到1元/平。在收取的中另收照明费。那物业费不包括照明费吗?保再收取属于剥削业主。老百姓承受高房价,还得受物业剥削。谁给百姓作主

回答(4):

是否合理应该看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定的,也就是说要看物业管理费是否包含公共照明费,通常来说是包括在内的,但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的说明,可能就要另外在交了.因此,你可以问物业公司收这个费用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有合法的依据你就必须要交,否则可以不交.

回答(5):

不用了.物业费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