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商标要做全类保护?什么是全类保护啊?

不明白什么意思!
2024-11-22 15:20:5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商标全类保护是指申请人在办理办理商标注册时指定所有类别的商品及服务,使其商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有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请全类注册。但是,事前防御总比事后救济要好。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穷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发展壮大了,商标有了知名度,就可以将这些注册商标有偿许可或者转让,做特许加盟,使企业的实力不断扩大,并向多元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进行全类注册,也并非只是花钱买个平安。全类注册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能够为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注册商标经过相关部门评估还可以质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条规定,又界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所谓的全类保护则是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

要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途径有两种:一是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全类保护;二是进行全类注册。“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全国驰名商标并非易事,要全面保护自己,注册全类商标是个好办法。整个费用下来大概8万元左右,一般在大公司比较常见。

有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请全类注册。但是,事前防御总比事后救济要好。商标作为一种资源,它总是越来越少的,等到企业的商标稍有名气,说不定已经有很多人合法地在其他类别注册了跟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到那时商标始创人就会处于被动的位置。如果商标始创人率先进行了全类注册,就能避免在该商标成长的过程中他人合法取得在其他类别的专用权。

其次,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穷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发展壮大了,商标有了知名度,就可以将这些注册商标有偿许可或者转让,做特许加盟,使企业的实力不断扩大,并向多元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进行全类注册,也并非只是花钱买个平安。全类注册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能够为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注册商标经过相关部门评估还可以质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回答(2):

  • 纽乐康知识产权专业回答:

  •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

  • 所谓的全类保护是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防止别人在任何一类上对商标进行侵权。

  • 如果企业不做商标全类保护,在企业品牌拥有一定知名度之后,就可能会有人在其他类别上注册自己的商标,而商标注册实行在先申请原则,如果有他人抢注,再去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为时已晚。

  • 希望能够帮到你呢!

回答(3):

一、全类注册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目前的商品及服务总共有45个类别,而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的。当一个商标在某一类别进行注册时,该商标在该类别是受保护的,但在其他未注册的四十四个类别并不受到保护(驰名商标除外)。因而要使得该商标在任何领域都有独占使用权(即受到保护),应当进行全类注册;注册详情可在阿里云进行咨询。
特别是在公司经营项目繁多,或准备在较多领域进行投资时,全类注册尤其重要。有的企业认为目前规模不大,没有全类注册的必要性,但实际上,等到企业把品牌做大做强需进行多元化投资分担风险时,其他类别都已经被他人抢注,这就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二、全类注册的替代性方案——版权登记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不得于在先权利相冲突。在先权利中包括了版权。而对于图形商标而言,商标申请人都享有该图形的版权,将该版权进行登记后,当发现他人在其他类别将该图形进行商标注册时,可以依据享有的版权提出异议或撤销该申请注册。
三、两种方式的优劣对比:
1、费用比较全类注册的费用较高,这也是很多企业放弃全类注册的原因,并且商标有十年的期限,到期的续展费用也较高。版权登记费用较低,仅相当于一个商标注册的费用,并且版权的期限为50年,无需续展。
2、功能比较全类注册的商标在保护上是最完整的,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商标局直接依据在先申请的原则即可将这类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版权登记的图形商标,商标局不会主动监测该图形是否已经登记为版权,只有当版权人提起异议或撤销时才会根据版权人的要求驳回或撤销该注册申请。并且,只有在图形完全一致时,该在先权利的主张才会得到商标局的采纳,近似时主张版权有一定风险。

回答(4):

这个不一定的,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全类注册的话可以使你的商标在任何类别上都有专用权。这样可以更加有效的保护商标品牌,但是成本较高。要是自己财力有限注册最重要的几个类别也足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