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全程为X,甲行至2/5*X时,乙行至X -36处,由于两人同时出发,故两人所用的时间一样,根据时间等于路程比速度,可知两人的路程比就等于速度比,即(2/5*X)/(X -36)=80/70,解得X=720/13千米
五分之二乘以八分之七,等于二十分之七一减去二十分之七等于二十分之十三三十六除以二十分之十三等于十三分之七百二十(米)55。3M
设两地相距X千米。时间为T80*t=2/5*X70*t=X-36解二元方程,X=37.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