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公开本人照片,但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也没有恶意毁损,玷污,是否侵犯了其人的肖像

2024-11-17 01:33: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侵犯的是隐私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他的行为都不是,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但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照片作为私人信息的一种,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被他公开,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

回答(2):

不侵犯本人的肖像权。但是,仍然不排除有侵权责任,例如,对于本人的照片,本人对照片享有著作权(可能属于本人或者创作者、拍摄人)。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进行公开,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可要求其删除、停止公开行为。

回答(3):

您好。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不管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否则即是侵权行为。但这里存在例外,如新闻出版部门刊登违法犯罪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图片,司法部门公告被通辑者的肖像,都不是侵权行为。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4):

对于这种情况也属于侵犯你的肖像权,可以要求赔偿。

回答(5):

不侵犯肖像权的三种行为:1.刑侦拍照 2.反映社会不道德行为 3.新闻报道。
你的情况不属于三种情况中的哪一种,所以我认为是侵犯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