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授权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政府组织。简单记就是:名、权、责。
派出所首先就是“名”不符合。如果大家搜一下派出所开出的处罚单就不难发现,头目、落款都是***公安局/分局(等)。虽然有些地方头目写的是派出所,但落款的印章,一定是公安局。
权那是有的,不说了。
责,那是没有的。如果派出所作出错误的行为,需要履行国家赔偿的话。则是派出它的公安局,而非自身。因此责也不符合。
综上所述,派出所不是行政主体。但是的确是行政机关,还是派出机构。
派出所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是行政主体,相对人是所有公民
派出所只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公安局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
如果派出所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相对人要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中被告应该是公安局,而不是派出所。
派出所是公安的派出机构,是行政主体,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中的另一方,就是我们老百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