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开工申请报告是建设项目或单项(位)工程开工的依据,包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单项(位)工程开工报告。
工申请报告的三种情况:
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进场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施工图已审查完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施工图纸已会审;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开工申请报告是施工单位向监理或建设单位申请开工;开工令是监理或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开工建设的指令。两者不可替代。
开工令是建设单位出具给施工单位的,
开工申请报告是施工单位申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始施工的,
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有监理单位的话包含监理单位)签字后就能施工
两个文件性质不同但是本质是相同的
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自己,有规定的表格的,按表格上面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