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2025-04-13 08:04:0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该房产如果你也有份的,你不签字可能无效,但夫妻之间共有房产,可以表见代理,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对上述客观依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但被代理人应负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则构成表见代理。对于借用他人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合同,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由出借人与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请参考:表见代理规定http://www.055110.com/jj/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