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用了没多长时间就还我了,过了三年告我不当得利我该怎办

2024-12-05 07: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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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你的朋友是这样的人,那么你也没必要对他好了。
你可以不理会他。既然已经诉讼,你不用担心。
对方告你,依据是张银行存款凭条,并不能说明你与他的借贷关系,所以借贷关系不成立。
法庭会质问对方为什么要打钱给别人,他口头说借钱给你,如果你不同意此说法,那是不成立的。所以法庭会要求对方举证你向他借钱,当然,他拿不出(有效)证据,所以他只能被驳回败诉。
还要承担诉讼费。
你只有说实际情况就可以。
我保证。

回答(2):

我支持这位千不知万知的朋友,他说的很好,你用不着担心。

回答(3):

我靠,有这样的人?你有证人吗?有第三方知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