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跨省转移的问题,请教一下专业人士

2024-11-29 03:49: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成都的社保如果是属于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就可以不转,直接在深圳参保,等以后回成都时,将深圳的社保办理转移回成都。
2、如果成都的社保不是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属于非户口地的社保。可以转移到深圳,也可以暂时不转移。
3、参保人离开参保城市时没有办理转移的,该社保档案将保留并计算利息。

回答(2):

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可能你还会有公积金。
假如如上各类保险单位都替你办理过:
养老保险跟着户口走,户口不从九江转走就不要动,到成都就业后可以企业职工名义办理新参保业务,离职后再转回户口所在地与原帐户合并,退休待遇在户口所在地领取。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都转不了,但失业保险可在离职后60天内申请失业金(你到外地就业属于二次就业如不申报的话应当是可以领的),医疗保险可将医保卡里的钱花掉。
公积金需转到成都去由新单位接续缴纳。
转移的手续目前比较烦琐,需要接收地社保部门的接收函(包括个人养老保险帐号、接收地社保部门的公共帐户号)、转出地社保部门的对帐单,然后将钱打进公共帐户内算全部完成。不过多年以后如保就不清楚了,应该会越来越简化的。
只会转移个人帐户里的钱,企业交的钱是人家上税的部分,进入统筹帐户了。

回答(3):

是这样的,可以不转,再弄个新号,两边的年限可以累加。

回答(4):

国办发〔2009〕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你可以上网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