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经营条件的变化,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这三个阶段的演进过程。而每个阶段又有不同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资产管理理论(三个方面)
商业性贷款理论:商业性贷款理论又称”真实票据理论“,从银行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进来的存款这一客观事实出发,考虑到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的要求,主张商业银行只应发放短期的,与商品周转相联系或与生产物资储备相适应的自偿性贷款,即随物资周转发放贷款,待销售过程完成后,贷款会从收入中得到偿还。这种贷款是以商业行为为基础,有真正的商业票据为凭证。商业性贷款即符合银行资产流动性要求,又适当地考虑到了盈利性。而且,由于贷款是随贸易活动伸缩的,不会引起货币和信用膨胀。
转移理论:这种理论认为,银行能否保持其资产的流动性,关键在于资产的变现能力。只要掌握了一定量的,信誉好,期限短,且易于出售的证券,并在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地、不受损失地出售或转让出去,银行就能维持其经营的流动性。
预期收入理论:预期收入理论是一种关于银行资产投向选择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应着眼于贷款的按期偿还或资产的顺利变现,而且商业银行贷款或可转让的资产,其偿还或变现能力都以未来的收入为基础。只要未来收入有保证,即使是长期放款,仍可保持流动性。反之,如果没有未来收入作保证,即使是短期放款,也存在发生坏帐,到期收不回来的可能。因此,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来安排贷款的期限、方式,或根据可转换资产的变现能力来选择购买相应的资产。
2.负债管理理论(三个方面)
存款理论:存款理论认为,存款是银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资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存款是被动的,从属的,受存款人的意志左右;为了实现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资金运用必须限制在存款的稳定的沉淀额度之内。存款理论强调按客户的意愿组织存款,遵循安全性原则管理存款,根据存款的总量和结构来安排贷款,参考贷款收益来支付存款利息,不主张盲目发展存贷业务,不赞成盲目冒险的获利经营。
购买理论:购买理论对存款理论作了很大的否定,认为银行对负债并非消极被动,无能为力,而完全可以主动出击;银行购买外界资金的目的是保持流动性,银行在负债方面有广泛的购买对象,如:一般公众;同业金融机构,中央银行,财政机构等等。还有众多的购买手段可以运用,最主要的手段是直接或间接提高资金价格,如高利息、隐蔽补贴、免费服务等高于一般利息的价格。一般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存在着实际的低利率或负利率,或实物资产投资不景气。而此时金融资产投资较为繁荣时,购买行为较为可行。
销售理论:销售理论认为银行是金融产品的制造企业,银行负债管理的中心任务就是适合客户的需要,营销这些金融产品,以扩大银行资金来源和收益水平。为此,银行应做到:客户至上,竭诚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善于利用服务手段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这就是要做到围绕着客户的需要来设计服务,通过改进销售方式来完善服务。最为重要的是,销售观念要贯穿负债和资产两个方面,将资产与负债联系起来进行营销活动的筹划。
3.资产负债理论(四个原则)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是以资产负债表各科目之间的“对称原则”为基础,来缓解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的矛盾,达到三性的协调平衡。所谓对称原则,主要是指资产与负债科目之间期限和利率要对称,以期限对称和利率对称的要求来不断调整其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以实现经营上风险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其基本原则主要有:
(1)规模对称原则。这是指资产规模与负债规模相互对称,这里的对称不是一种简单的对等,而是建立在合理经济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
(2)结构对称原则,又称偿还期对称原则。银行资金的分配应该依据资金来源的流通速度来决定,即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应该保持一定程度的对称关系,其相应的计算方法是平均流动率法,也就是说,用资产的平均到期日和负债的平均到期日相比,得出平均流动率。如果平均流动率大于1,则说明资产运用过度,相反,如果平均流动率小于1,则说明资产运用不足。
(3)目标互补原则。这一原则认为三性的均衡不是绝对的,可以相互补充。比如说,在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营环境中,流动性和安全性的降低,可通过盈利性的提高来补偿。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固守某一目标,单纯根据某一个目标来决定资产分配。而应该将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综合起来考虑以全面保证银行目标的实现,达到总效用的最大化。
(4)资产分散化原则。银行资产运用要注意在种类和客户两个方面适当分散,避免风险,减少坏帐损失。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三个阶段。
资产管理理论是最早产生的一种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它的发展分为三种观点,即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与预期收入理论。
负债管理理论是在金融创新中产生的一种银行管理理论,认为银行可以通过主动负债以增强其流动性。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兼顾了银行的资产与负债结构,强调资产与负债两者之间的规模与期限搭配协调,在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
各国在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付诸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系列模型,主要包括线性规划模型、财务规划模型、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与存续期间缺口管理模型等。
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以及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四个阶段。
(1)资产管理(The Asset Management)
20世纪60年代以前,在商业银行为信用中介的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环境下,在当时较稳定的资金来源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管理。
资产管理依其提出的顺序又有以下三种理论:商业性贷款理论、资产可转换理论、预期收入理论。
(2)负债管理(The Liability Management)
20世纪60年代,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心有资产管理转向负债管理为主。
负债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管理,不仅可以通过加强资产管理来实施,也可以通过在货币市场上主动性负债,即通过“购买”资金来实施。
(3)资产负债综合管理(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初,伴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而产生的。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基本思想:在资金的配置、运用以及在资产负债管理的整个过程中,根据金融市场的利率、汇率及银根松紧等变动情况,对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进行协调和配置,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双方在某种特征上的差异,达到合理搭配的目的。
(4)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In Balance-Sheet and Off Balance-Sheet Management)
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
为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和监管,同时也为了规范不同国家的银行之间同等运作的需要,198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的目的:一是通过协调统一各国对银行资本、风险评估及资本充足率标准的界定,促使世界金融稳定;二是将银行的资本要求同其活动的风险,包括表外业务的风险系统地联系起来。
《巴塞尔协议》的通过是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完善与统一的标志。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理论吸取了资产管理理论和负债管理理论的精华,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对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在确保商业银行资产具有一定收益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经营风险的最小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理论主要是从资产与负债均衡的角度去协调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之间的矛盾,使商业银行的管理走向科学化。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标志我国从此已全面开始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两年来的实际运行情况表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我国银行业的全面推行,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经营观念、明确经营方针,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并逐步增强风险意识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特定的经济转型时期及银行体制的特殊性,当前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作用
首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表明我国金融调控已逐步向间接方式转变,中央银行将更多地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整货币政策,有利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其次,用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能有效地防止货币和信用扩张;通过资产负债结构调整来优化经济结构还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全社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第三,将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步伐,按照国际惯例运作,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力度,形成“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机制。最后,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可为商业银行运作提供制度规范,保证商业银行资金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方面的协调,使我国商业银行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目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存在的主要缺陷
从中央银行的角度来说,制定的监测指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缺乏科学性,且监管乏力。首先是比例指标缺乏层次性。在总分行体制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应具有层次性,中央银行必须针对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监管指标。但是,目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测、监控指标都是针对法人即商业银行总行进行考核,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只是机械地用考核商业银行总行的指标来考核商业银行分支行,从而降低了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是一些指标适用性差。在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度下,资本集中于总行,故监控指标中所有涉及“资本类”的指标如“资本充足率”、“单个贷款比例”等都不适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同时,在上级行统一调度资金的情况下,用存贷款比例指标考核基层商业银行也没有意义。而另一个比例指标“资产流动性比例”即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不少于25%的规定,亦缺乏科学性,按照西方国家的管理经验,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重(流动资产相对比率)在1.5~2的水平才能保证银行的支付能力,只对流动性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流动性比率)才作不少于25%的规定。最后,中央银行监管不力。目前的指标监控、监测仅限于几张报表,只作一下比例关系的统计分析,所报数据的真实性也缺乏强硬的监督控制。
从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来看,亦没有达到资产负债管理的真正要求。一级法人的银行体制使得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只注重存款规模的简单量的增长以及由此推动贷款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资产负债的风险管理。这种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导致资产负债管理结果上的缺憾:一是总量不平衡,一些商业银行上级行对下级行实行的贷款规模管理,存在“有资金无规模”和“有规模无资金”的矛盾,普遍存在不计成本揽存款和存款波动影响正常放款等被动经营和消极经营的问题,无法根据资金来源自主支配资金运用;二是期限结构不对称,商业银行的长期负债过多用于短期资产,实际上违背“效益性”和“安全性”的协调;三是资产负债结构单一,资产中贷款比重过高,其它资产比重极低,不利于银行分散风险,负债中绝大部分是一般性存款,其它负债如金融债券、拆入资金等比重极低,致使银行支付压力较大;四是资产、负债管理脱节,目前的资金统一高度管理体制迫使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组织的存款需上存,贷款审批权由总行层层下拔,使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无条件加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
三、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以效益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各项考核指标要以利润为目标,通过资产负债的量本利分析,合理确定资金的盈亏平衡点,并据以确定存款的成本、结构和贷款的规模及投向,改变存贷款经营方式;中央银行在制定各项考核指标时,要科学界定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经营侧重点,进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各商业银行总行也要以央行核定的指标为参考,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提高效益的原则编制综合经营比例计划,并根据各一级分行不同情况,下达不同的考核指标和监测指标,对非比例范围的经营项目实行授权管理。
2、核定资产负债余额基数,区别资产负债存量和增量,实行分类管理,分别考核。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家专业银行,受诸多因素影响,资金存量普遍存在资产质量较差、经营效益不高等问题,在彻底摸清家底后,以一定时点的资产负债余额为基数,实行新老划断。对新增资金严格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原有资金存量区别不同情况,认定基数,进行分类管理。
3、深化商业银行内部改革,激化各级经营行的积极性。在明确各级商业银行的职责和相应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深化商业银行的内部机构改革,精简分支机构,适当扩大基层行的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级经营行发展一定的中间业务,允许负债结构的多样化,实现资产负债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营效益;利用资金内部计价的利益驱动机制和把行长经营目标考核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有机结合的手段,充分调动各级经营行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主动负债管理成为可能
今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颁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金融债券的申请核准、发行、登记托管兑付及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此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只有政策性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该办法实质上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发行债券进行主动负债管理打开了大门。目前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已经成功发行金融债券,发行总规模达270亿元。
对商业银行而言,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化解经营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负债结构中存款占到了87%,其中储蓄存款又占到一半左右。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的期限不确定性较强,而且存款的期限一般在5年以下,而商业银行贷款资产中40%以上是中长期贷款,导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都比较大。发行金融债券使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状况灵活调整负债的期限结构、控制负债成本,从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