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相关法律:《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般是在经常居住地或是结婚登记地。
只要你肯花钱二方都能办有钱能使鬼推磨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且必须是到原来办理登记的地方的民事局申请办理。办理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1、双方同时到场;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已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归属及债务的负担问题都已协商妥当,没有争议;
4、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
5、照片
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只能通过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协议离婚应该是在你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吧
具体不太清楚,你可以咨询一下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