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女方提出退婚是可以的,但是要退还部分彩礼,双方的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管同居多少年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赔偿精神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说法的。
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的退婚,那么彩礼肯定会退给你的,至于身体上的补偿,其实。这是双方自愿的,应该是没有补偿。
订婚同居了,女方提出退婚彩礼当然不需要,因为法律保护你们的彩礼是为了结婚而给的。
订婚同居,然后女方提出了退货,彩礼肯定是要退的。然后他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