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的信用卡债务应该已经被银行打包卖给了收债公司。收债公司有权减少部分欠款。现在银行一般都是把小额欠款打包卖掉,懒得去告了。您可以再次与讨债公司协商讨价还价。
2、首先打电话给客服洽谈,最好是分期付款。打电话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说不好意思,这样才能争取谈判成功的概率;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想办法借钱还款;因为逾期越久,对信用的影响就越大。以后想借钱就更难了。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协商还款方案是在发卡行与客户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如能达成协议,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因此,原客户提出的还款方案和要求超出了我中心可接受的范围,未协商达成一致,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3. 您需要联系信用卡运营商。一般无法协商还款。如果您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及时还清最低还款额,您将收取滞纳金和利息,您的个人信用将受到影响。逾期罚款为最低还款额未缴部分的5%,最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元或1美元。当期所有消费从会计日(一般为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息,按日计息0.05%,直至您还清为止。为避免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建议您按时还款。如果不便全额还清账单,请至少按时还清最低金额的一部分。
4、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经确认信用卡所欠金额超过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行可与持卡人平等协商并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付款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付款协议的内容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和币种;
(二)还款期限、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内是否计算和收取年费、利息等费用;
(四) 个人分期还款协议相关资金全部结清后,持卡人不得向任何银行申请信用卡;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其他与还款有关的事项。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向持卡人催收,但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开证行必须保留备案材料。记录材料应至少保留至欠款结清之日。
基本是可信的你的信用卡的债务应该已经被银行打包卖给催债公司了,催债公司有权减免部分欠款金额的,
现在银行对小额欠款一般都打包卖出去,懒得起诉了,你可以和催债公司再协商讨价还价试试,也许还能有点优惠,
你要工作证干嘛?又不会让你打款到陌生账户,
可信,银行打包处理给第三方了。银行客服是录音的,不放心您也可以录音保存,有纠纷了可以拿来维权。
我的也是这样的!目前欠招商的30000老是找第三方跟我协商!说是可以减免6000但是没有协议,我怕被忽悠还款!你的现在怎样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