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迁户之前在原户籍地办理了港澳通行证,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户口从外地迁入深圳后首次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非广东省签发通行证还须提供经省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申请一年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1年零20天;申请三个月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三个月零20天。
只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重新办理。有效期结束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新证件即可。原来办理的证件仍然有效,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