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不给转正工资怎么办

2025-03-21 20: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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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到期前没有告知是否延长试用期,到期日即为事实上的转正日,时间的界定跟签不签字没关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协调解决,关键是你离职的时候也没有按照正式员工的流程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所以一方面你可以讨要转正后的工资差额,另一方面你也应该补偿公司一个月代通知金(除非是公司的过错)。你要综合考虑!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以转正工资为标准,要求公司赔偿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