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垫付医药费

2024-11-06 15: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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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开车撞了对方垫付医药费,这个做法不可取!

回答(2):

交通事故后不要垫付医药费的原因如下:

1、当你驾车撞伤行人时,在查明人员受伤情况下,第一个要注意的就是送伤者前往医院进行全身性的检查以诊断伤势。

如果撞伤的人好说话,走正规的程序就可以,其中包括支付合理的医药费,包括之后的复诊费用。

如果遇到不好说话的人,那么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防止诈骗的行为出现,第一要素还是要护送伤员前往医院进行正规的诊断。

2、当发生事故时,有些第一次碰到此类突发事件的人,在自身担主要责任的前提下,都会不知所措,慌乱之中都会选择垫付医药费,并且受伤者明知自己有理,有时会多要钱甚至发生敲诈的行为。

在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条款要求在发生撞人事故时需要进行医药费的垫付。正确的做法是把伤者送往医院,并且支付正规检查的费用,如果诊断出伤情严重,那么根据医院的需要支付合理的医药费,而不是首先进行费用的垫付。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建议做到“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节”三不原则,冷静的处理好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回答(3):

交通事故后不需要垫付医疗费,应该由保险公司或者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支付。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还有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因为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逃赔偿。也就是说垫付由机构承担,在这里没有必要自己先行垫付。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回答(4):

不是的,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出现的纠纷在于怕事故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不用付那么多钱,可是钱已经付了,人家又不退给自己。但是,责任认定出来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但是,我建议发生事故后医药费还是要垫的,以救治伤员为主,因为,如果对方因事故死了,你还得赔更多的钱(例如:死亡后,丧葬费你是必出的,基本2W以上,具体情况以各省来定,这还不光涉及到其他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讨论。还有就是垫付医药费,从道德方面也是应该的,垫多垫少都是心意,对吧?每个人的能力都不一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看把。而且车辆有保险的,强制险,只要你有责任,保险公司医疗费有一万元,修车费2000,如果住院的话,有误工费(18岁以上 60岁以下),误工费从医疗费一万里面出,护理费,营养补助费这些费用从死亡赔偿金11W里面出的。补:医疗费浮动金额10%,因为有些药不能理赔的。垫付医疗费还能稳定家属的情绪,也有利于事故后续的解决,具体情况,具体考虑把

回答(5):

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不要急着垫付医药费,而应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支付救治费用,如果费用不够,救助基金也会进行垫付。如果自己掏腰包服了医药费,那保险公司就不一定会理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