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您好,如果您是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如果您所在公司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建议您持相关证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欢迎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