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当然不能和个人签定合同
现实中的情况是施工单位和个人签劳务合同 但这个人背后是有公司的 或者至少他挂靠了有资质的劳务公司 区别就是个人和公司 依据就去看建筑法 好象招投标法里也有
不可以,个人没有劳务管理资质,更没有施工资质,有很多的法律问题,无效合同
与个人签订分包合同是可以的。住建部有一个工程分包办法上有规定。
不能 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的若干意见司法解释 凡是建筑类均需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