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如何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办法》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一是增加了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的环节,并在附则中参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明确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主要是为了加强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管理。即,二级预算单位或者基层预算单位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经主管的一级预算单位同意;二是明确了采购人申请批准改变采购方式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招标未能成立等情形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时,还需提交有关发布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情况、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等材料。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简单来说,政府采购是用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的采购制度,非政府采购不涉及到政府财政资金
采购按资金性质可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可以将政府采购以外的所有采购称为非政府采购。
非政府采购的资金包括:
1.国有资金;
2.国家融资;
3.企业自有资金;
4.私有资金;
5.外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非政府采购的资金具有多源性,
非政府采购就不是政府在那定点买东西的地方.
政府采购指定呢就是政府部门可以在那里大批量购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