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之前签了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现在公司用调动人手的方法想逼我辞职,我该怎

2024-11-16 10:15: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没续签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反对的,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可以参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执行。
2、没和你确认就调动,属于改变劳动合同条件 如果你不同意去 可以要求补偿,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公司如以不服从安排单方辞退你,则是违法解除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如果他没辞退你,你就这么呆着,谁也那你没办法,如果你自己离职,那就是你解除劳动关系,责任在你。他逼你是他的方法,只要不违法你拿他没办法。

回答(3):

如果公司有这个意图,那么我认为你没有必要在公司硬抗,尽量争取公司应支付的补偿金、赔偿金就可以了,和公司的人好好谈下吧

回答(4):

超过一年不签订合同即可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