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为规范管理,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不含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特殊招生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离开入学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在转专业后,将插入新专业的学生班中一起学习,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并按新专业毕业与就业。
2.转专业的名额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转入学院在申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3.前3个学期总绩点排在专业年级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转专业(个别专业需有特长要求)。转入学院根据申请人前3个学期的英语(1、2、3)、高等数学(1、2)、大学物理(1、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政治理论课(1、2)等5门全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注],择优录取,额满为止,不再另外组织选拔考试。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补修该专业的必修课。其在原专业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经学院确认,可作为转入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已取得学分的其它课程,经学生申请,可作为辅修或双专业课程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其学费按所转入的专业标准收取。
5.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破格允许转专业:(1)学生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申请转入相应专业者;(2)学校确认,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6.申请和办理转专业的时间为入学后的第4学期初(一般为3月份)。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原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个申请人只可报一个专业志愿。原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转入学院负责考核与选拔,确定最后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连同申请表一起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在第4学期的第3周内完成。
7.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不予考虑转专业。
关于选拔2009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南工教务[2010] 44 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我校2009级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现将有关转专业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一、转专业的范围
2009级本科生(不含定向培养或享受定向奖学金的学生)中通过所有已修读课程,且前三个学期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通选课、附修课程、跨校选课和课外学分不列入)百分制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计算方法参见《学生手册》2009年版第41页)在班级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转专业(个别专业有特长要求)。
二、转专业的工作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元月6-15日)
各学院将《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南工教务[2010] 44 号)的有关精神和本通知传达至2009级全体本科生,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做好2009级学生的绩点排名工作。
(二)申请阶段:(2月21-22日)
2009级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并及时交学院教务员审核。
(三)审核及面试阶段:(2月23-3月1日)
1.2月23日 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成绩审核与资格审查。
2. 2月24日 学院将审查合格的《华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3.2月25日 教务处汇总审核,并通知相关转入学院。
4.2月28日 转入学院选拔面试时间。
5. 3月1日 学院将面试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
(四)公示及确认阶段:(3月2-4日)
教务处审核并公布转专业名单。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于3月7日 转入新专业所属学院。
三、注意事项
1.在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是我校进行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应按照上述的时间安排开展工作,以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2.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特殊专业学院(如:艺术学院)学生不能转专业。学生应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特别转入跨学科门类专业时,更应慎重。
3.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南工教务[2010] 44 号)在教务处网页规章制度栏目下载。
转专业要你在大一学年的总成绩在整个专业排名要达到前百分之几才可以申请转专业,然后面试。有些专业是不能转过去的比如建筑。
貌似不用!只要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