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是不是就可以不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4-11-17 2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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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对方仍然要承担抚养费。如果他对400美金的归属有异议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但不能以你“还有400美金”作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对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抚养费,判决后他仍然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2):

不可以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判决后,如对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3):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4):

抚养子女,是父母共同的义务
即使不离婚,也可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回答(5):

子女没满18岁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他必须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