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知州知府知县是什么官

2024-11-18 0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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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知府为四品官,相当于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书记,因为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对应的知县七品官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县长、县委书记了。
省、地区、县级的地方行政机构,在明朝称为“布正使司”、“知府”、“知州”、“知县”。知县是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知府,与现在的地区行政公署专员相似。通常的知州,是一个大县,可以管辖几个知县。巡抚是一个比较大的地区行政长官,可以管很多个知府知县。按院是按察使司办公的大堂,按察使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

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大理寺则是明朝的最高审判机关。一品诰命夫人是一品官吏的元配夫人,皆由皇帝发出诏令封予,可以同一品官吏经常进出皇宫拜见皇帝。

回答(2):

知县
宋代以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领一县之长,称“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管理全县的行政,有的还兼管军事,官秩多是七品。知县的助手有县丞、主簿等。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理全县的粮税、户籍等。
知州
在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开始称为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个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直属于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于府,级别与县相同。知州的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全国有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知府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郡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唐朝时已有相近的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由于好古,士人经常雅称知府为太守。

回答(3):

县是地方行政机构最低一级,自秦汉以后,历朝相沿不革。宋代的县,设县令、县尉,作为一县的长官。宋制县的长官称县令。但往往看到史志记载多称为知县,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点。知县就是知县事的简称。
州等于秦汉时的郡,隋唐以后改称为州(县的上一级)。州的长官,隋唐皆设刺史。赵匡胤立宋初年,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即知州。
宋代以府、州、军、监并称。大体说,凡政治、经济、军事三者兼重的地方设府,有驻重兵的军事地区设军,工业区如煮盐、冶铁等重要地区设监。府的地位比州略高一些,因此,稍大的州,则多升为府,升府的州,一部分是沿袭唐五代旧名,一部分是因为皇帝未即位时所封或曾是任官之地。派往知府者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官员。

回答(4):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回答(5):

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长(正处级)
知州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副市长(副厅级)
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正厅级)

说明:因古代从四品知府到正七品知县相隔四级,所以无法对应现行的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