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超越前方车辆打什么灯?

2024-11-20 23: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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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夜间超越前方车辆需要变换使用远、近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回答(2):

超越前方车辆要变换使用远、近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行驶,向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和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有障碍物的路段,无障碍物的一方先走;但是,被阻方已经进入被阻区而自由方还没有进入的,被阻方应当先走;

在狭窄的山上,上坡路上的人先走;但是下坡的党必须走到下坡的中间,上坡的党不是上坡的党,先下坡的党;

(四)在狭窄的山路上,不要先靠山腰;

(五)夜间在与来车反方向150米范围内遇到车辆时,关闭信号灯应使用,在狭窄道路、狭窄桥梁和非机动车上遇到车辆时,关闭信号灯应使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超车:

1、前车左转弯、掉头或超车;

2、与对面的车可能会遇到车;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的;

4、通过铁路道口、十字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和城市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不存在超车条件。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十字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行人通过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时,应当减速,给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让路。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不得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在前车排队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与等待的车辆超车。

机动车在减少车道的路段、十字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标志、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遇到排队等候、慢行等情况时,应当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在确认安全后停车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停下来让路。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在行人过马路时让路。


回答(3):

为什么超车前要闪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