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手续的,给予5万元申报资金补助。 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对实际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按其投入2%给予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合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7〕67号)、《关于印发〈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若干措施〉的通知》(合川经信文〔201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