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账务处理
(1)、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每年计提车辆折旧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挂靠车辆退出公司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治理费及代收代付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船使用税等税费时,账务处理同上。
(2)除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外,年末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表露如下信息:主要挂靠车辆的车型、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挂靠车辆的保险购买情况和税费交纳情况;每年收取的挂靠车辆治理费总额;上述账务处理是否经过财税机关批准,等等。
2、会计实务案例
假如个体户李军将自有全新东风车一辆挂靠在路顺运输公司名下,该车购置值10.5万元,某年12月20日办妥过户手续,公司对此类车辆采用直线法按5年颊贯折旧,不考虑净残值,每年收取0.5万元治理费,代收0.3万元养路费和保险费,0.1万元车船使用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路顺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挂靠车辆过户到公司时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2、每年颊贯车辆折旧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累计折旧
3、每年收取治理费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其他业务收进 5000
4、每年代收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和车辆使用税时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
应交税金 1000
5、年支付代收款项时
借: 其他应付款 3000
应交税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6、若2年后该车退出公司,则
借:其他应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