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外地父母投靠青岛之女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2024-10-31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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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办理投靠落户。
  4.父母投靠子女,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可直接办理落户;身边有子女的,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年。父母来青落户后,其他子女不能再办理投靠父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