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开司法验伤的单子!派出所一直推脱!问下司法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定

2024-11-22 0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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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肯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分析
派出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伤情鉴定者可以要求派出所尽快处理,如果其一直拖着不办,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针对行政不作为应:询问派出所有没有出具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也可以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派出所的证明需与客观事实相符,如认为自己确实有外伤可以到医院诊断或要求鉴定,然后拿材料让派出所重新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回答(2):

首先,肯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其次,依据是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及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最后,建议你跟公安机关沟通,具体不能鉴定原因。如果确属不作为、怠慢,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控申科或者督查科投诉反映。

回答(3):

去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