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不动产时购买的材料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增值税专

2025-03-25 0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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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不动产时购买的材料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进项税不能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既然允许采用简易办法计税,当然就不的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比照房地产、建筑业老项目的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另外,对同一项目,不可能既采取简易办法计税,又采取一般计税办法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