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欠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没有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