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导则》第44规定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个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因此认为需要经业主大会批准。
提交集体辞职报告到社区和街道,上交公章和有关资料档案就可以了,毕竟业委会不是单位。大家不干了,没有人强制要你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