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
驾驶证种类及准驾车型:
1、A1(大型客车)
准驾车辆:大型载客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 A3、B1、B2、C1、C2、C3、C4、M。
2、A2(牵引车)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其他准驾车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车)
准驾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车)
准驾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M。
5、B2(大型货车)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6、C1(小型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其他准驾车型:C2、C3、C4
7、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8、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9、C3(低速载货汽车)
准驾车辆:低速载货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4。
10、C4(三轮汽车)
准驾车辆:三轮汽车。
11、D(普通三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其他准驾车型:E、F。
12、E(普通二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13、F(轻便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14、N(无轨电车)
准驾车辆:无轨电车。
15、P(有轨电车)
准驾车辆:有轨电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1
驾驶证有16种,可以驾驶的车型具体如下:
1、A1(大型客车)
准驾车辆:大型载客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A3、B1、B2、C1、C2、C3、C4、M。
2、A2(牵引车)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其他准驾车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车)
准驾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车)
准驾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1、C2、C3、C4、M。
5、B2(大型货车)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6、C1(小型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其他准驾车型:C2、C3、C4
7、C2(小型自动挡汽车)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8、C3(低速载货汽车)
准驾车辆:低速载货汽车。
其他准驾车型:C4。
9、C4(三轮汽车)
准驾车辆:三轮汽车。
10、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准驾车辆: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上肢、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
11、D(普通三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其他准驾车型:E、F。
12、E(普通二轮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13、F(轻便摩托车)
准驾车辆: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14、M(轮式自行机械车)
准驾车辆:轮式自行机械车。
15、N(无轨电车)
准驾车辆:无轨电车。
16、P(有轨电车)
准驾车辆:有轨电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一)
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车)、C4(三轮汽车)。
驾照上的ABCD是指准许驾驶的车辆类型。
A型驾照是指准许驾驶大型客车和B型驾照准许驾驶的车辆。
B型驾照是指准许驾驶大型货车和C型、M型(轮式自行专用车)驾照准许驾驶的车辆。
C型驾照是指准许驾驶小型汽车和G型(大型拖拉机、四轮农用车)驾照准许驾驶的车辆。
D型驾照是指准许驾驶方向把式三轮摩托车和E二轮摩托车及L三轮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