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双方没有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是否在未到期时就是无效了?

2025-03-22 2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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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你的理解是错误的,没有哪条法规说“双方没有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未到期时就是无效”。
  你的问的问题,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一系列问题。简要地分析一下上述问题:
  1、甲方(出租人)有无权利不租给乙方(承租人)并不能随性而定,而要看合同具体是如何约定,有没有设定改租金或可以租给他人的条件这一条款;
  2、假使甲方(出租人)同意了乙方(承租人)第一年五千的租金,这出于双方的合意,是尊重合同自愿原则的反映,不是说明合同原来的内容被推翻,而是合同的变更,法律上是允许的,事实上也是生活中大量存在的。
  3、如果是乙方单方面提出不租,同样合同中没有设定解除合同条款的话,也是不能说不租就不租的,不租可以,租金照得付,你因为你不租错在先,且不能无理要求降价;若有正当理由除外,如出租人单方抬高租金导致承租人不租。
  4、关键,以证据而论。如乙方要解除合同,又拿不出有利证据证明甲方同意了每年租金为五千,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相反,甲方既可能拿到第一年剩下欠交的租金还能请求法院判决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偷鸡不成折把米,不划算。
  不为高分,不为奖励,——老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