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是一种长期职务,后者是一个临时职位,根据“物以类聚”的原则来判断,二者是不具备可比性的。所以也就无所谓谁大谁小了。
【一】顾名思义,所谓庭长,是指一个法庭的长官,是一种行政职务。所谓主审法官,是指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过程中,主持该案审判的法官,是一个人。
【二】法庭庭长需由本院院长提名,当地人大任命方可有效;反之,庭长职务的免除程序也是一样的,同样需由本院院长提请,当地人大免除。所以,庭长不是谁想当就能够随便当得上的。一旦任命,这种职务是长期性的,其在任期内对所管辖的法庭负全责,直至任期届满或终结。
【三】任主审法官就简单得多了。在一个案件较复杂的情况下,需要组成3人以上的合议庭来审理,这就需要一个主审法官。主审法官一般由庭长担任,也可以由其他资深法官担任,还可以由院长直接指定某法官担任。当然,如果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只由一个法官来完成,那么TA就是主审法官了。请注意,本段中使用的是“担任”一词,而不是“任命”。主审法官(或者是审判长)是临时性的,TA只对审理的本案负责任,案子审判完毕,这个职位也就不存在了。
【一】顾名思义,所谓庭长,是指一个法庭的长官,是一种行政职务。
所谓主审法官,是指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过程中,主持该案审判的法官,是一个人。
【二】法庭庭长需由本院院长提名,当地人大任命方可有效;反之,庭长职务的免除程序也是一样的,同样需由本院院长提请,当地人大免除。所以,庭长不是谁想当就能够随便当得上的。一旦任命,这种职务是长期性的,其在任期内对所管辖的法庭负全责,直至任期届满或终结。
【三】任主审法官就简单得多了。在一个案件较复杂的情况下,需要组成3人以上的合议庭来审理,这就需要一个主审法官。主审法官一般由庭长担任,也可以由其他资深法官担任,还可以由院长直接指定某法官担任。当然,如果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只由一个法官来完成,那么TA就是主审法官了。请注意,本段中使用的是“担任”一词,而不是“任命”。主审法官(或者是审判长)是临时性的,TA只对审理的本案负责任,案子审判完毕,这个职位也就不存在了。
【四】综上所述,前者是一种长期职务,后者是一个临时职位,根据“物以类聚”的原则来判断,二者是不具备可比性的。所以也就无所谓谁大谁小了。
一般来说,主审法官是法庭中的一名法官,可以由庭长或其它审判员担任,所以一般来说庭长比主审法官职务高。
当然如果主审法官就是庭长的话,那就一样大。
这没法比较。
因为主审法官是指合议庭的审判长。按照现行《法官组织法》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所以主审法官是个随案的临时性的职位,小到普通审判员,大到院长都可以,即可以比庭长小,也可以比庭长大。
母鸡打鸣:“各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