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2024-11-30 10: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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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我来帮你进行专业解答:首先我批评楼上的几位同志,如果不懂就别误导别人,那样不好。进入正题:1房产是完全可以留给小明的。当房产上还存在抵押的时候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不代表房产不能留给小明,你们只需要拟定一份协议书,说明房产离婚后给小明,债务由父亲或母亲方承担,等债务除清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再将这份协议拿去公证处公证,这样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就受到法律保护了。2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双方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离婚后应折价分割,妻子作为无过错方,经法院审理,可以适当多分。3正如我上述所说,拟定一份协议并公证即可。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和我讨论交流。

回答(2):

回答(3):

关于抵押,房产抵押是要登记才能享有该房屋的抵押权。如果别人只是拿走房产证是不能享有抵押权的。
父母离婚时既然协议将房屋给小明,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是有效的,因此该房屋只要过户给小明,就归小明所有了。
拿走房产证的那个人无法从房屋来偿债,只能找小明的父亲从别的财产来还债。

回答(4):

已抵押的房产(必须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无效)就算留给孩子,其权利也排在抵押权之后
如果抵押登记被解除了的话,马上就能办过户登记的
另外感觉这套房产属于婚姻财产,是不能留给成年子女的,应该先属于小明的妈妈

回答(5):

作为抵押就不可以再留给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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