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的继承问题

2024-11-16 02:27: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继女的继承问题: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
  3,如果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
  4,继女,可以继承本人亲生父母的各项遗产;
  5,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继女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我国继承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一、血亲取得;二、婚姻取得;三、抚养取得;你既然是甲的亲生女儿,那当然有继承甲遗产的权利,而不论你是否对她有扶养。当然,如果你具有一些法定的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则是丧失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没有这几种情况,你还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你有抚养能力而不予扶养的话,依法是可以少分或不分。
现在具体就你所说的那套房子分析一下:
假设这房子是你妈妈婚前个人财产,同时你又没有丧失继承的情形,那这套房子将由你和乙一人一半。你的继承权是基于血亲关系,乙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关系。
假设这套房子是你妈妈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这套房子首先分出一半给乙,因为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理应先分出一半给乙。剩下的一半,再由你和乙一人一半,你还是基于血亲继承,乙还是基于婚姻继承。

我给你的建议是不要等到乙去世时再主张继承,那样将更加麻烦,最好是乙还在世时就要求继承,这样当事人只有你和乙,将涉及不到乙的四个子女,处理起来会简单一些。

回答(3):

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可以继承继父或继母的财产。
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可以成为继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回答(4):

1、如果乙去世,甲的亲生女儿无权继承乙的遗产。但是在甲去世后,甲的女儿有权继承甲的遗产,除非另有遗嘱。
2、如果房子由乙的子女继承,乙的子女可以依法处分房屋,至于方式属于乙方子女的选择权。
3、亲生女儿如果在甲去世后没有继承遗产过了2年诉讼时效,那就很难通过司法救济取得房产了。但是如果还在时效期限内,可以起诉乙及子女,要求分割甲的遗产。

回答(5):

  继子女如果对继父母尽了子女的抚养义务,继子女的继承权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完全相同。
  反之,如果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则无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