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由谁承担?

2024-11-17 1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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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的案件,由原告负担。(4)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负担。第二审案件和的负担分别为:(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回答(2):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费承担,如果双方调解结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此时法院将退还一般诉讼费给原告,另外一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平分。如果即时履行,不用出具调解书,那么原告不用交诉讼费。至于律师费,买卖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一般支持

回答(3):

回答(4):

具体的费用败诉的一方出。具体费用要看你的具体情况,涉及财产的和非财产的诉讼费是不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回答(5):

现实困惑
陈某和赵某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陈某把房屋钥匙交给赵某,赵某把全部的购房款给了陈某,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事后,陈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在李某来接收房子的时候,赵某才得知这个事实,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陈某和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因为房屋的价值较大,所以交纳诉讼费也很多。那么诉讼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呢?律师点评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公民不仅关心官司的输赢还关心诉讼费用由谁负担。尽管目前诉讼费用的收取已经少了许多,但是对于一些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诉讼费用仍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有必要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方作一个明确的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现实中一般是由原告先垫付,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败诉,再由被告支付给原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特别提醒
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原告在起诉的时候预交,在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之后,再由败诉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