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铁进站刷卡,出站的时候没刷卡,需要补交票款。
以北京市为例:
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不按规定购买、使用车票的乘客,应到车站售/补票处按下列规定补交票款。具体为:
1、超过票价有效路程乘车的,按超过的路程票价补票
2、在车站付费区停留超时的,按单程最低票价补交超时车费出站。
3、超过票价有效路程且在车站付费区停留超时的,按超过的路程票价与单程最低票价之和补交车费出站。
4、使用一卡通卡无法进站时,乘客可先到自动查询机自助查询一卡通卡相关信息。如因卡内余额低于单程最低票价时,应充值或现金购票进站;如因卡内缺少上次乘车出站记录(首次使用除外),应到售票处按照实际行程补交票款后进站;如一卡通卡无法读写,应到售票处现金购票进站。
5、使用车票无法出站时,须到车站补票处处理。如因缺少进站记录,乘客应按照实际行程补进站记录;如因车票故障无法读写,乘客应按照实际行程现金补票出站。
6、人为损坏车票,或进入付费区遗失车票的,视为无票乘车,损坏的故障票卡回收,乘客须按照本站到路网最远端票价补票出站。
7、使用废票、假票,或不接受检票,翻越闸门、围栏,违规进出车站付费区,应按照路网单程最高票价的10倍补交票款,并由工作人员收缴失效车票。
8、使用涂改、伪造或冒用免票证件的,应按照路网单程最高票价的10倍补交票款,并由工作人员收缴证件。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乘客进出站时,应当排队并使用身体右侧闸机检票进出车站。
第十六条 乘客不按规定购买、使用车票,且拒绝补票、验票,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倒卖车票、非法更改车票信息、伪造变造车票和免票证件的,损坏、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设施的,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地铁官方网站—乘车规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票使用规则
只能在地铁待120分钟,在这120分钟中不会扣,超过了就按照时间算。
一般地铁是如何计费的?
以上海地铁为例。上海的地铁和轻轨目前采用按里程计费的方式,与所乘站数无关。通过站内换乘或交通卡“虚拟换乘”从一轨交线路的某站点到达另一线路的另一站点的,只要是在进站之后3小时内出站的,按两站之间的最短轨交(换乘)里程计费,与实际换乘的线路多少、乘坐的站数多少无关。具体计费标准为:①0-6公里收费3元,6公里以上的,每增加10公里加收1元;②轨道交通五号线单线内部实行0-6公里2元,6公里以上3元的优惠票价。